据统计局网站消息,2017年以来,有97家企业被统计机构依法依规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被推送到国家统计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由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据悉,国家统计局2017年以来不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直接核查了一些地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建议地方任免机关、纪检机关、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地方、部门领导和责任人的党纪政务责任,对发现的企业统计违法行为转交省级统计机构立案查处。
有97家企业承认是为了获取企业自身利益,编造不真实统计数据,且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数额较大或者虚报率、瞒报率较高,被统计机构依法依规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不仅被行政处罚,而且推送到国家统计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由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目前54家企业已过公示期,未再发现统计违法现象,从上述网站移除,仍在公示期的统计严重失信企业43家。
据了解,辽宁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四川省、贵州省统计机构已将国家统计局移送的案件中已认定的严重失信企业在省级统计机构网站进行了公示,但未按照有关规定推送到“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由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离不开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多年来,广大统计调查对象严格依法提供政府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为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有少数企业事业单位,置国家统计法律法规于不顾,违反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这种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惩。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特别是企业事业单位要以此为戒,秉持“诚信统计光荣、虚假统计可耻”的理念,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