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医保领域整治成效,按照部、省要求,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扬州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扬人社〔2018〕289号),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治理体系,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这是扬州市首次四部门联手开展针对医保领域欺诈骗保等行为的专项行动。为此还特别成立了由四部门联合组成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责分工,配合联动。
从10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分部署启动、地方自查、整顿处理和检查验收、总结报告四个阶段,节奏紧密,层层推进。本次联合行动结合智能监控筛查疑点、投诉举报线索、日常审核情况,结合随机抽样,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针对有举报线索的案例,以及近年各级审计部门查出的问题开展重点检查,一查到底。
本次行动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重点检查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等手段,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定点零售药店药品的进销存台账,是否存在串换药品、物品,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检查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手工报销、就诊频次较多、使用医保基金较多的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
对查实的违法违规案例,根据医疗保障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医疗保险协议约定的,医保经办机构按协议约定进行处理,并对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违规参保人员进行约谈;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卫生计生委等有关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视情形分别移送公安机关或纪委监察委处理。专项行动结束后将医疗保障违规案例向社会通报,通过宣传舆论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威慑,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扬州市人社局基金监督和规划内审处,举报电话:0514-80978202;扬州市社保中心医保监督科,举报电话:0514-80978632,欢迎广大市民来电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