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动态

扬州实施信用惠企,优化营商环境

            115日,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办法》(扬府办发〔2018103),提出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强化信息共享、实施信用管理、健全信用监管,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件要求统一归集政务信息资源,强化信息共享。按照无条件归集,有条件使用的原则,统一归集政务信息资源,建立全市一体化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共享数据。加快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市的一体化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打通数据壁垒,最大限度实现办事材料共享复用、网络核验、系统调取,加快推进人口、法人、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按照省政府确定的部门信息共享清单,加快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与身份、婚姻、纳税、房产交易、教育、保障、贷款等信息的横向共享;推动不动产登记与税务信息共享;推广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广电、网络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多部门企业投资项目建设信息共享机制等。

         文件要求推进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试点,尽快取得成效。突出以“安全生产”“环保优先”的改革目标,明确政策性引导条件、企业作出信用承诺、实行联合审验、组织联合验收等各环节标准,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建设过程监管,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形成明规矩于前、寓严管于中、施惩戒于后的信用承诺审批工作格局,指导高邮经济开发区在流程再造、准入设置、联合审验、联合验收、有效监管等方面创新举措,形成典型示范案例。

        文件提出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快建设覆盖全市的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市场信用信息融合互补,进一步扩大信用报告的覆盖范围,提升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对外服务水平。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在审批和监管过程中充分应用信用信息应用,切实将审批监管的传统单向式监管机制转变为审批监管信用记录全链条回路式的监管机制,实现信息互动、资源共享,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