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动态

市民政局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制度

          1221日,扬州市民政局、市信用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扬政民201818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该市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由市民政局、市信用办牵头,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司法机关等部门共同参与,按照文件要求,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确保文件落实到位。

       文件规定要遵循依法公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信息共享、动态更新的原则,做好信息管理工作,登记机关负责信用信息的管理和维护,保证信息安全,按照文件要求及程序填报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列入和移出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公开、共享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文件提出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户外广告等多种途径发布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加强信用良好社会组织典型宣传,并给予激励措施,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积极推动诚信扬州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