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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商标“恶意申请”“囤积注册”行为亮剑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公布了《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将对“恶意申请”“囤积注册”等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

        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共有八条,重申了商标法确立的诚信原则和以使用意愿为前提申请商标注册的导向,规定了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类型及法律后果,提出了规制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行为的具体措施,明确了各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引导规范商标申请注册和使用行为的职责。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对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除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之外,可以视情节依法采取惩戒措施。通过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骗取资助扶持、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从事非正常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商标代理机构也将依法惩戒。

        据了解,随着商标注册程序优化、注册周期缩短、注册成本降低、注册资源减少,以傍名牌为目的的商标“恶意申请”行为时有发生,以转让注册商标牟利而非实际使用为目的的商标“囤积注册”行为大量出现。这些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商标管理秩序,破坏营商环境,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立法研究,拟通过完善商标法律制度,形成遏制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行为的长效机制。为在短期内实现目标,在借鉴专利领域非正常申请行为规制措施的基础上,起草了该部门规章,对商标申请注册行为加强规范和引导。

     “这个征求意见稿非常必要,非常及时,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认为,知识产权的本质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偏离了这个目标,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对这些行为进行处理也很有必要。

        据悉,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围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也可将意见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