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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共享单车若收押金要“即租即收、即还即退”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日前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交通运输部鼓励共享单车免押金服务,如果要收取押金,企业要依法合规,规范管理,实行即租即收、即还即退。

        刘小明介绍,共享单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交通运输新业态,近几年发展速度很快,为人民群众短距离出行提供一种新的便利选择,对构建城市绿色出行体系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它和其他新业态一样,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企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恶性竞争、无序停放、用户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押金安全和稳定风险比较突出,已经发生了多起企业挪用押金、退还不了用户押金的维权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此,交通运输部会同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判,指导交通运输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做好应对预案,依法妥善处理。

         交通运输部还督促相关平台企业,畅通退押金的渠道,优化退押金的流程,加快线上退押金的进度,切实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部门,正研究制定《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将进一步细化用户押金管理。

         刘小明说,交通运输部鼓励企业免押、通过信用方式提供服务。采用即租即押、即租即还的方式提供服务。对于收取用户押金的,相关运营企业一定要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押金的使用管理,对用户申请退还押金的,企业应该做到及时的、无条件的退还。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以及相关部门,将加快出台押金管理办法。同时和相关部门共同加强押金管理,保证押金专款存放、专款专用。